奇闻异事栏目视频美女
  1. 趣闻
  2. 正文

女子性侵男子,40分钟18次:饶了我吧...

01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变得越来越简单。
近年来,女性被性侵的新闻屡见不鲜,每次都会引起人们的热议。
但每当提起“性侵”二字,还是会有很多人先入为主,认为只有女性才是受害者。
其实不然。
有一群男性同样在遭受性侵,可他们却不敢吭声,只能躲在角落默默忍受。
曾经英国拍了一部名为《男性性侵:打破沉默》的纪录片。
纪录片中有几组数据:平均每小时就有8名男性遭到性侵,有将近20%的男性在一生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性侵。
这些发生在男性身上的性侵案,有70%的犯罪分子是女性,但被男性性侵的受害者们,却很少被提及。
还有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英国共有将近67万名男性受到性侵,但事后选择报警的人,只有不到4%。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他们不报警。
因为如果他们说出自己曾经遭遇过性侵,不亚于男性公开承认“我不行”
而且他们会害怕被自己的伴侣知晓,让对方没有安全感。
所以男性在遭遇性侵时,往往外界的指责尚未到来,内心的耻辱感就会先将他们淹没。
或许在很多人眼里,男性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但其实就被性侵一事而言,无论男女,本质上受到的伤害是没有差别的。
02
前段时间,英国有媒体报道称,来自布里斯托尔波特兰的41岁女子娜塔莉·劳里因强行与一名男子发生关系。
据了解,娜塔莉在作案的过程中,威胁男子必须按照她的要求来“做”,不然的话就要诬陷男子强奸自己。
男子在被娜塔莉侵犯的过程中不堪受辱,接连发出了18次的求饶,只求娜塔莉能够停止对他的侵犯。
可娜塔莉却不相信男子会拒绝与她发生关系,甚至变态地认为男子是在跟自己玩“sm”(sadomasochism的缩写,一般指性虐恋)的套路。
于是,在之后的侵犯中,娜塔莉又掏出了各种sm专用的“玩具”对其使用,导致男子身体多处部位受伤。
整个“性侵”过程长达40分钟,经过百般折磨后,娜塔莉放走了男子。
男子随后向警方报警,指控娜塔莉性侵自己。
最终,法院判处娜塔莉16个月监禁,缓刑两年执行,并处156英镑(约1400元人民币)的罚款。
除此之外,娜塔莉还被要求在污名册上登记10年,以及接受为期12个月的社区治疗,其中包括45天的精神康复治疗。
有一说一,处罚的力度虽然不算大,但起码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了该名受害男子的合法权利。
对于男子的遭遇,我们表示同情。
对于他选择报警的行为,我们表示敬佩。
至少,他是那4%的人中的一个。
美国某同性恋伦理学家曾说过:
当人们看到男子性侵女子时,人们想到的是性侵本身;


但当人们看到男子性侵男子时,人们想到的却是他的性取向。
依靠主观的定性思维去判定未曾经历的事情,本身就是对于罪恶的掩盖。
“同情不应该成为法律的限定条件。”
允许男性拥有“被强奸”的权利,并非没有逻辑。
03
其实早在2016年7月,我们国家也审理过类似的案件。
刘某,男,某公司保安队长,退役军人。
因为曾经当过兵,刘某将军事化管理的方式用到了保安的工作中,所以他在保安队里很有威信,下属们都很怕他。
某天,公司里来了一位新保安,小王(化名)。
小王年纪刚满十八岁,“小鲜肉”类型,长相秀气,皮肤白嫩,这可勾起了刘某的“馋虫”
一天晚上下班后,刘某召集手下的保安在宿舍里吃火锅、喝酒。
几杯酒下肚,同事们不胜酒力,纷纷回宿舍休息了。
小王也喝多了,衣服没脱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小王感觉有人在脱他的衣服,睁开眼一看,发现是保安队长刘某,就没有在意。
刘某恶向胆边生,顺势挤进了小王的被窝,脱光了小王的衣服,采用强行抚摸生殖器官、口交等手段,对小王实施了猥亵。
第二天早晨,小王起床后发现自己浑身精光,身上充满了异味,这才知道昨晚受到了刘某的猥亵。
小王虽然气恼,但却不敢报警。
某天,小王在与同事小李的聊天中,得知小李竟然也受过刘某的猥亵,而且还是两次。
但小李同样惧怕队长的淫威,不敢声张。
其实,小李的遭遇与小王几乎如出一辙,也是刚到公司没多久,就在晚上被刘某叫去喝酒。
小李的酒量不行,本不想喝,但又怕得罪刘某,不敢拒绝。
果不其然,小李当晚被灌晕了,钻到被窝就想睡觉。
刘某顺势挤进小李的被窝,双手在小李的下身游走。
小李本能地拒绝,却使不出多大力气。
刘某越发来劲,不仅采用口交等方式对小李实施强制猥亵,还对着小李“打飞机”,将精液留在了他的身体和被子上。
考虑到自己刚来,人生地不熟,小李无奈之下选择忍气吞声。
但没想到,不久后刘某故技重施,对小李实施了第二次猥亵。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小王听完小李的讲述后义愤填膺,决定惩罚作恶多端的保安队长刘某。
小李也同意了小王的想法,两人一番商量后,终于报了警。

图片来源:网络。
法庭上,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处了刘某二年九个月的刑期。
04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2015年11月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作了修改。
具体改动为:“强制猥亵妇女”改成了“强制猥亵他人或妇女”,同时增强了加重处罚情形。
由此可见,猥亵犯罪的对象早已不再局限于女性。
对于性侵年满十四周岁的男性,同样适用于猥亵罪予以惩治。
这起“7.13保安猥亵下属案”,正是在新法案实施后,法院判决的国内首例“男性猥亵男性”案件
与此相同的,还有2017年8月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所发布的一起高校强制猥亵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这也是新法案实施后,陕西省首例男子猥亵同性获刑案。
此类种种案例,皆意味着法律对于人性的关怀又更进了一步。
05
纪录片《男性xing侵·打破沉默》提到:侵犯案中,男性受害者占比约为1/6,每个小时约有8名男性遭遇侵犯。
实际上男女被侵犯,从本质来说受到的身体伤害是无差别的。
但是对男性受害者来说,侵犯中无法避免被动性的生理反应。
施害者的常用犯罪方式,就是让男性身存,以此逃脱法律上的制裁。
而对受害者而言,他会对自己的性倾向及性别认知出现偏差和怀疑,这种事情很难向别人倾诉。

久而久之,部分受害者会变得更沮丧,焦虑,脆弱。
不仅会影响人际关系中的社交能力,还会对正常的亲密关系产生抵触。
我们从小所接触到的几乎所有的教育和社会共识都是男孩子就要坚强执着,要能承受更多的重担和苦难。
似乎大家默认的性别文化是男性就应该处于强势地位,哭得忍着、要大度不计较、要更有勇气,不允许男性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
这种“男子汉”式的教育是双刃剑,过去我们更多的是看到它好的一面。
但是在男性被侵犯这件事情上恰恰显示出了这种无力感。
因为它并没有告诉我们当处于被侵犯的弱势地位时应该怎么去处理。

但是被侵犯其实不分男女、不分年纪,说出来也并不可耻。
当女性被侵犯能够得到同情和愤怒,男性被侵犯就不能引来嘲笑和质疑。
只要是被侵犯,就是受害者;只要是受害者,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因为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当女性被性侵时,得到的是同情和愤怒,那么男性被性侵时,就不该得到嘲笑和质疑。
“自从被侵犯之后,我就变得很敏感。”
“我很关注人们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但我更害怕他们觉得这件事‘挺好玩’的,这让我觉得痛不欲生...”
外国某位男性性侵受害者在某节目中如是所说。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目前,国内男性被性侵的占比正逐步上升。
2013年,广东省疾控中心发布的《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分析报告》显示:无论是高中、职校、大学,每100个男生中,就有2-3个有被迫的性行为,是女生的2.2-2.3倍。
由此可见,关注男性、尤其是未成年男性的健康成长迫在眉睫。
因为男童们受到性侵可能更隐秘、更容易被忽视。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我们无法改变那些曾被伤害的回忆,也不知如何安慰曾被伤害过的人。
唯一的能做的,就是在未来给予被伤害的人更多的宽容与理解。
点个“在看” 把这篇文章转发出去。
保护弱势群体,贡献绵薄之力。
猜你喜欢
商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