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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女子不育,为挽救婚姻,出3万元找保姆“代劳”,产子后保姆却不要钱要人了[朗读]
人到中年的艳华阿姨,最近感到很是苦恼,她不能生育,以至于同龄人都当爷爷奶奶了,而他们夫妻俩连个孩子都没有。年轻时顾着玩乐还好,如今安定下来,她便开始羡慕起那些子女多的人家,没有一个孩子成了她的遗憾。
艳华阿姨年轻时也是福州十里八乡一枝花,还接受过高等教育,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凭这三点便足够让她受欢迎。那时的丈夫阿东便深深被她吸引,展开了热烈追求,在他的坚持不懈下,两人结为了夫妻,感情很是恩爱。
阿东很喜欢孩子,在结婚时便商量着两人要一个孩子,只是结婚4年了,艳华的肚子依然没有动静,后来两人便挑了个时间去做检查。
听着医生说艳华不能生育,她备受打击,丈夫阿东即便没说什么,可艳华也能感受出丈夫情绪的苦闷。在得知这件事情后,阿东便总是失神,将精力全都放在工作上,两人渐渐说不上什么话。
艳华心底很是难受,她觉得自己非常对不起丈夫,孩子成了她心底的执念,她不免心想,如果有个孩子就好了,这样两人的感情就能恢复如初了。
她叹了口气,看着混乱的家里,由于夫妻两人都要上班,压根没人打理家里。想了想,她决定招一个保姆,在筛选后,她挑中了23岁的女孩小燕。
小燕来自农村,虽然文化水平低,但人胜在质朴,手脚也很利索。夫妻俩对这样的小燕好感很深,尤其是丈夫对待小燕很亲切,时不时聊会天,有时候还会主动教小燕读书写字,小燕总是满脸感激。
艳华看出来两人之间那种微妙的感觉,忽然一个大胆的念头生起。小燕家里很穷,很是缺钱,看着心思单纯的小燕,艳华心想,要么让小燕给丈夫生个孩子吧,只要有一个孩子这段婚姻就有救了。
越想越觉得可行,艳华内心澎湃,在此之前她不是没提议过领养个孩子,可丈夫一家都不同意,不需要给别人养孩子,只有自己血脉的才靠得住。
艳华找上了小燕,小燕听了很是震惊,当即就想拒绝。可听到艳华提出愿意支付3万块钱,到时候孩子归他们,她拿了钱就可以离开,缺钱的小燕被蛊惑了。
2007年某天晚上,艳华特意安排了一桌子很丰盛的菜,丈夫阿东看到时还感到诧异,以为是什么日子,艳华笑而不语。吃饭时,艳华特意拿出了准备好的好酒,丈夫来了兴致,几杯酒下去,人已经有些晕晕乎乎了。
小燕有些紧张,双手一直放在膝盖上,一直坐在那没动。艳华眼神示意了她一眼,小燕连忙手忙脚乱起身,连忙过来帮着扶人,只不过在即将进卧室时,艳华忽然脚步一顿,“小燕,你先扶先生去休息吧,我出门一趟……”
没过多久,小燕怀孕了,在知晓此事后,丈夫欲言又止,看着小燕大了的肚子还是没说什么,2007年4月小燕生下一个孩子。可当公婆知晓后,显得很是激动,嚷嚷着他们是被骗了,女孩肯定是来骗家产的,非得要做个亲子鉴定。
拗不过父母,一行人来到了医院,公婆在看完亲子鉴定结果后,也懵了,瞪圆了眼睛,看着纸上的内容:
“我陈家终于有后了!”
二老原本以为这是他们骗自己的,在怀孕时夫妻俩还是瞒着他们,结果突然就告诉他们有孙子了,他们第一反应就是假的。毕竟儿媳不能怀孕,这是众所周知的,而儿媳居然主动提出借腹生子,这也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一般的女人可做不到这么大方。
这下原本公婆对这个儿媳不能生的不满意也打消了,毕竟儿子娶儿媳时,两人对儿媳还是很满意,只是后面儿媳不能生育打了他们个措手不及。此时他们觉得儿媳很识大体,两人以后好好过日子。
可他们这边欢喜,生完孩子的小燕却犹豫了,她确实是想要钱,可看着自己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的孩子她逐渐变得不舍起来。
在生育孩子前,小燕曾和夫妻俩签订了协议,说明她是自愿为阿东生育孩子,等哺乳期结束,他们就会支付给她3万块钱,并且他们保证自己会好好照顾孩子,而小燕在拿到钱后就不允许再干涉他们的生活。
协议上写的明明白白,但事到临头,小燕后悔了。
她原本是想生完孩子拿了钱直接走人,全当帮夫妇忙,满足他们想要一个孩子的心愿。但因为孩子太小,她就留下来又照顾了半年,这也使得她对孩子的羁绊越来越深,不愿意再割舍出去。
于是她毅然决然毁掉约定,她也不要钱了,只想要带走这个孩子。
听到小燕这么说,夫妻俩全都强烈反对,甚至提出可以多加钱,毕竟这是他们盼了好久的孩子。尤其是艳华将孩子视作救命的稻草,不断恳求对方将孩子留下,她以后还会有孩子,也没有结婚。
只是尽管他们再怎么说,小燕还是坚决摇头,决心带走孩子。
即便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在法律上,这种借腹生子是不合法的,因此这种协议是无效的。而小燕的这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对于非婚生子女是由生母实际抚养,而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
对于这样的结果,不知道双方有没有后悔,有些事情强求,谁也无法预料到之后可能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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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华阿姨年轻时也是福州十里八乡一枝花,还接受过高等教育,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凭这三点便足够让她受欢迎。那时的丈夫阿东便深深被她吸引,展开了热烈追求,在他的坚持不懈下,两人结为了夫妻,感情很是恩爱。
阿东很喜欢孩子,在结婚时便商量着两人要一个孩子,只是结婚4年了,艳华的肚子依然没有动静,后来两人便挑了个时间去做检查。
听着医生说艳华不能生育,她备受打击,丈夫阿东即便没说什么,可艳华也能感受出丈夫情绪的苦闷。在得知这件事情后,阿东便总是失神,将精力全都放在工作上,两人渐渐说不上什么话。
艳华心底很是难受,她觉得自己非常对不起丈夫,孩子成了她心底的执念,她不免心想,如果有个孩子就好了,这样两人的感情就能恢复如初了。
她叹了口气,看着混乱的家里,由于夫妻两人都要上班,压根没人打理家里。想了想,她决定招一个保姆,在筛选后,她挑中了23岁的女孩小燕。
小燕来自农村,虽然文化水平低,但人胜在质朴,手脚也很利索。夫妻俩对这样的小燕好感很深,尤其是丈夫对待小燕很亲切,时不时聊会天,有时候还会主动教小燕读书写字,小燕总是满脸感激。
艳华看出来两人之间那种微妙的感觉,忽然一个大胆的念头生起。小燕家里很穷,很是缺钱,看着心思单纯的小燕,艳华心想,要么让小燕给丈夫生个孩子吧,只要有一个孩子这段婚姻就有救了。
越想越觉得可行,艳华内心澎湃,在此之前她不是没提议过领养个孩子,可丈夫一家都不同意,不需要给别人养孩子,只有自己血脉的才靠得住。
艳华找上了小燕,小燕听了很是震惊,当即就想拒绝。可听到艳华提出愿意支付3万块钱,到时候孩子归他们,她拿了钱就可以离开,缺钱的小燕被蛊惑了。
2007年某天晚上,艳华特意安排了一桌子很丰盛的菜,丈夫阿东看到时还感到诧异,以为是什么日子,艳华笑而不语。吃饭时,艳华特意拿出了准备好的好酒,丈夫来了兴致,几杯酒下去,人已经有些晕晕乎乎了。
小燕有些紧张,双手一直放在膝盖上,一直坐在那没动。艳华眼神示意了她一眼,小燕连忙手忙脚乱起身,连忙过来帮着扶人,只不过在即将进卧室时,艳华忽然脚步一顿,“小燕,你先扶先生去休息吧,我出门一趟……”
没过多久,小燕怀孕了,在知晓此事后,丈夫欲言又止,看着小燕大了的肚子还是没说什么,2007年4月小燕生下一个孩子。可当公婆知晓后,显得很是激动,嚷嚷着他们是被骗了,女孩肯定是来骗家产的,非得要做个亲子鉴定。
拗不过父母,一行人来到了医院,公婆在看完亲子鉴定结果后,也懵了,瞪圆了眼睛,看着纸上的内容:
“我陈家终于有后了!”
二老原本以为这是他们骗自己的,在怀孕时夫妻俩还是瞒着他们,结果突然就告诉他们有孙子了,他们第一反应就是假的。毕竟儿媳不能怀孕,这是众所周知的,而儿媳居然主动提出借腹生子,这也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一般的女人可做不到这么大方。
这下原本公婆对这个儿媳不能生的不满意也打消了,毕竟儿子娶儿媳时,两人对儿媳还是很满意,只是后面儿媳不能生育打了他们个措手不及。此时他们觉得儿媳很识大体,两人以后好好过日子。
可他们这边欢喜,生完孩子的小燕却犹豫了,她确实是想要钱,可看着自己怀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的孩子她逐渐变得不舍起来。
在生育孩子前,小燕曾和夫妻俩签订了协议,说明她是自愿为阿东生育孩子,等哺乳期结束,他们就会支付给她3万块钱,并且他们保证自己会好好照顾孩子,而小燕在拿到钱后就不允许再干涉他们的生活。
协议上写的明明白白,但事到临头,小燕后悔了。
她原本是想生完孩子拿了钱直接走人,全当帮夫妇忙,满足他们想要一个孩子的心愿。但因为孩子太小,她就留下来又照顾了半年,这也使得她对孩子的羁绊越来越深,不愿意再割舍出去。
于是她毅然决然毁掉约定,她也不要钱了,只想要带走这个孩子。
听到小燕这么说,夫妻俩全都强烈反对,甚至提出可以多加钱,毕竟这是他们盼了好久的孩子。尤其是艳华将孩子视作救命的稻草,不断恳求对方将孩子留下,她以后还会有孩子,也没有结婚。
只是尽管他们再怎么说,小燕还是坚决摇头,决心带走孩子。
即便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在法律上,这种借腹生子是不合法的,因此这种协议是无效的。而小燕的这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对于非婚生子女是由生母实际抚养,而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
对于这样的结果,不知道双方有没有后悔,有些事情强求,谁也无法预料到之后可能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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